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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和职工医保将合并实施 医保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
来源: | 作者:光山杏林医院 | 发布时间: 2019-03-26 | 3027 次浏览 | 分享到:

陈金甫说,考虑到生育期间女职工的生活和身体健康,包括薪酬,《意见》规定了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待遇。如果没有生育保险,要不单位承担,要不个人承担,就会加重企业或个人负担,因此生育保险明确规定,在规定的法定产假98天之内,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所有这些待遇都不会改变,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生育保障只会越来越好。

解读3

简化参保流程 不会增加企业参保难度

两险合并后,会不会给企业带来负担?对此,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小微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是整个社会保险参保的一个难点,不仅是生育保险,还包括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各项保险。我国在推进社会保险工作过程中,一直尽力推进应保尽保,采取了多种制度安排,包括在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上。

对这些小微企业参保,显然是明确的,有合同的,参加职工类型的保险;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如果是参加不了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我们在居民的医疗保险中有制度性的安排,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政府给予补助,参加居民医疗保险。陈金甫解释,这种居民医疗保险,同时规定了参保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报销。即使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的,也可以在医疗保险中报销生育费用。

陈金甫表示,从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进程看,不仅不会增加小微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难度,相反简化了参保流程,消除了政策障碍,提升了管理服务能力。从12个城市的试点情况来看,生育保险的参保覆盖面扩大了,参保人数比试点前提升了13%左右,相较一般城市生育保险参保6%左右的增长率,远远要高。说明两项保险的合并实施,在参保应保尽保上,在简化参保登记的过程中,发挥了制度效应,让更多人乘着直通车参加生育保险。

背景

12个试点城市基金共济能力增强

生育保险和基本医保合并,始于201612月下旬。当时,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授权国务院组织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12个试点城市分别为河北邯郸市、山西晋中市、辽宁沈阳市、江苏泰州市、安徽合肥市、山东威海市、河南郑州市、湖南岳阳市、广东珠海市、重庆市、四川内江市、云南昆明市。

陈金甫介绍,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从2017年以来试点情况看,尽管不是制度性的变革,是管理层面合并实施,但是成效比较显著。他说,试点城市的基金共济能力有所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