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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和职工医保将合并实施 医保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
来源: | 作者:光山杏林医院 | 发布时间: 2019-03-26 | 3028 次浏览 | 分享到:

生育保险并入医保六大政策

1、统一参保登记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完善参保范围,促进实现应保尽保。

2、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单位费率。

3、统一医疗服务管理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实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促进生育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强化监控和审核。

4、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

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

5、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各项生育保险待遇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6、确保制度可持续

各地要增强基金统筹共济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制度保障能力,合理引导预期,完善生育保险监测指标,根据生育保险支出需求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

解读1 

两险合并更好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

为何要将两种保险合并?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合并有利于提升社会保险基金共济能力,更好地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有利于提高行政和经办服务管理效能,降低运行成本。

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如何提高服务效能和降低企业成本?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介绍,合并两个险种并不直接带来费率降低,但能带来制度运行成本的下降。

不过,按照国务院此次合并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未来费率还将有所调整。将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费率确定和调整机制。

解读2 

合并后生育保险相关待遇不会下降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后,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是否会下降?陈金甫表示,丝毫不会改变待遇。改革明确两个确保,第一个确保就是保障待遇,原有的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只是在经办上改变了享受渠道,但没有改变参保范围、没有改变生育保险设定的保障项目和支付水平

陈金甫说,生育保险涉及保障待遇的几个大类,首先是生育医疗费用,在规定范围内实报实销,不管是合并实施还是不合并实施,都和医疗保险的保障待遇不同,因为医疗保险待遇是按比例支付的,这体现了对人口生育政策的一种特殊安排。同样,生育保险是个人不缴费,由单位缴费,这个政策也同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