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全面推进中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开展中医类别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继续做好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和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等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围绕健康服务业发展需求,拓宽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岗位设置,着力培养中医临床紧缺人才和中医养生保健等中医药技术技能人才,规范并加快培养具有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健康服务从业人员,建立适应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继续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到2020年,培训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农村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含民族医药人员)6.65万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500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基层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1.56万名,名老中医药专家及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达到2200个。
(六)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贯彻《关于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制订完善相关配套文件,选择需求大、条件成熟的专业试点起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遴选认定培训基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培养一批素质能力较高的专科医师,到2020年,初步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中国特色毕业后医学教育体系,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县级医疗机构和边远地市医院培养一批专科医师。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加强领导,强化协同。各地要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培训管理职能,完善政策措施,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进度,指定专人负责,加大指导监督力度,严格考核,确保规划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规划目标切实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制定全国性的培训规划,出台相关政策,制定培训指南和培训基地认定标准,对全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并组织实施全国性的培训时间1年以上(含1年)的重大培训项目。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规划,统筹安排并组织实施相关培训项目,整合培训项目和培训内容,避免重复培训,严格培训过程管理,保证培训效果。地市级及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规划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办法,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