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客服QQ
企业客服QQ
关注我们微信
 
 
0376--8886120
   

医院动态

Hospital dynamic

  您的当前的位置:
关于印发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 | 作者:pmo2c4ac4 | 发布时间: 2017-06-09 | 1178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工作目标 
  2017年-2020年,对核实核准的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下同),根据患病情况,实施分类分批救治,确保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二、行动措施 
  (一)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大病专项救治,按照“三定两加强”原则,对患有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集中救治。 
  1.确定定点医院。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确定大病集中救治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原则上设置在县级医院,县级医院不具备医疗条件的,可设置在上级医院。要建立疑难/重症病例的会诊、转诊机制,充分利用对口支援、巡回医疗、派驻治疗小组、远程会诊等方式做好救治工作。 
  2.确定诊疗方案。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已发布的相关诊疗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制订符合当地诊疗服务能力、具体细化的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要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药品和耗材,严格控制费用。定点医院要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缩短等候时间,为农村贫困家庭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 
  3.确定单病种收费标准。各地要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68号)要求,按照“有激励、有约束”的原则,以医疗服务合理成本为基础,体现医疗技术和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参考既往实际发生费用等进行测算,制订病种收费标准。 
  4.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制订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相关指标,组建重大疾病临床诊疗专家组,开展质量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对定点医院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定点医院要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和工作规范,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按照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要求,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5.加强责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制订救治工作方案,指导组织实施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大病集中救治工作, 2018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覆盖。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具体组织落实,结合实际,逐步扩大集中救治病种。地市、县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实行挂图作战,对患有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分类分批集中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