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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政策解读
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政策解读
来源:
|
作者:
pmo2c4ac4
|
发布时间:
2017-05-12
|
1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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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6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做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原七年制临床医学教育调整改革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1号)。
(三)原总后卫生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军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与国家相关政策衔接的意见》(卫科训〔2015〕68号)。
有关具体事宜,住院医师可咨询所在培训基地教育处(科),未尽事项可咨询所在省(区、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或其委托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
8.结业考核合格证书如何发放和管理?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结业考核合格人员信息提交中国医师协会获取证书编号后,印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负责证书管理。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9.结业考核未通过还能再次申请考核吗?
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结业考核未通过专业理论考核、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或其中任一项者,根据培训基地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可申请参加次年结业考核。2017年组织多次结业考核的考区,未通过者可就未通过科目再次申请参加同年度其他批次结业考核。已通过科目成绩三年内有效。举例说明如下:某住院医师于2017年参加结业考核,理论考核未通过,临床实践能力考核通过。该医师若在2019年12月31日前通过理论考核,视为结业考核通过。
10.如何做好结业考核工作质量控制?
为促进培训结果同质化,推动全国各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均衡发展,把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出口质量关,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人才中心对各地结业考核组织实施情况和考核结果开展指导与监测,组织专家对各地结业考核进行抽查巡考。有关具体要求由人才中心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
www.21wecan.com
)发布。
各考区需将本地理论考核通过标准(自行命题组卷地区需同时提交考核专业的理论试卷)、临床实践能力考核考站设计和通过标准等报送人才中心,由人才中心进行监测分析。监测分析结果将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加强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考核质量建设,加强对各地各培训基地工作的指导监督提供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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